快速发布求购| | | | | 加微群|
关注我们
本站客户服务

线上客服更便捷

仪表网官微

扫一扫关注我们

|
客户端
仪表APP

安卓版

仪表手机版

手机访问更快捷

仪表小程序

更多流量 更易传播


您现在的位置:仪表网>数显仪表>技术列表>瑶安 | 直接经济损失80万!餐饮店擅自关闭气体报警器造成燃气闪爆事故!

瑶安 | 直接经济损失80万!餐饮店擅自关闭气体报警器造成燃气闪爆事故!

2024年07月08日 11:08:56 人气: 589 来源: 山东瑶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普新区登沙河街道“5.25”燃气闪爆事件,是因燃气用户某牛肉汤店经营者违规操作引发的。该店负责人对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停止使用液化气后,未关闭钢瓶角阀,导致燃气泄漏引发闪爆。同时店方违反国家规定,在报警器报警后未及时向燃气公司报修或采取适当措施,而是采取擅自关闭报警器电源,对本起事件负有主要责任。


液化气罐危险在哪儿?

瑶安 | 直接经济损失80万!餐饮店擅自关闭气体报警器造成燃气闪爆事故!


餐饮行业安全提示


(一)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有3C认证的燃气器具;

(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T 41317-2022)的不锈钢波纹管;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不得出现老化松动等问题、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35844-2018)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确保安装位置正确(根据燃气的物理特性,天然气燃气报警装置应安装在离顶板约30厘米处,液化石油气燃气报警装置应安装离地面约30厘米处),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瑶安 | 直接经济损失80万!餐饮店擅自关闭气体报警器造成燃气闪爆事故!

瑶安 | 直接经济损失80万!餐饮店擅自关闭气体报警器造成燃气闪爆事故!


(五)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餐区域放置液化石油气瓶;

(六)禁止同一场所使用两种燃料(如使用燃气又使用醇基燃料等情况);

(七)禁止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

(八)餐饮企业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禁止违规用气、用火、用电;

(九)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畅通,禁止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必须符合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十)禁止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来源:金普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ybzhan@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0571-87759942

加盟热线: 0571-87756399

媒体合作: 0571-87759945

投诉热线: 0571-87759942

关注我们
  • 下载仪表站APP

  • Ybzhan手机版

  • Ybzhan公众号

  • Ybzhan小程序